你的來信被我壓了很久,趁今天有個空檔,試著回看看。
我必須要承認你的用字遣詞實在是很高深,本人用口語式思考,恐怕無法完全理解。
所謂愛情上的道德到底是什麼呢?我始終不是很了解道德這個字眼,因為我是自由主義者。撇開愛情不談,所有人生中的事情,我都不以道德來看待的。
一切事情總要回歸到最根本的為什麼。為什麼婚外情是不好的?是因為它傷害了人的感情。為什麼殺人犯罪是不好的?因為這些行為使人傷心了。
凌駕於道德之上的,應該是善良的心腸。我們應該學習善,而不是學習道德。
而愛情中的道德,我只用傷害來解讀。的確人和人相處有太多的灰色地帶,沒有一件事是完全黑白二分的。這也許很費心神,然而這正是世界美麗的地方。
感情上的兩難是非常苦的。我從年紀還輕的時候,就已經不太甩大多數人對於變心的譴責。變心本身不是錯,錯誤在於傷害,而傷害通常來自於謊言。
今天聽到 Alanis Morissette 的歌詞,It's not fair to deny me for the cross I bear that you gave to me。當我們要做一件事,說一句話的時候,是不是應該經過大腦,想一想,它所造成的結果是什麼?
當你變心了,然後跟原本的人說,是因為你哪裡哪裡不好。那個人除了心碎之外,是不是還會帶著嚴重的自我否定走開?
我不知道為什麼人好端端沒事要這樣造孽。
我也許沒有權利說這樣的話,但是,在我過去變心時,我所能做的就是不找藉口。礙於年紀輕很愛面子,我當時實在無法親口說出自己變心的事實。於是我選擇不說。
我不是在說我多帶種,只是我覺得不說,總比找堆藉口搪塞,要來得有誠意。那是我在當時所能夠做到的最好做法了。
在傷害已經無法避免的時候,是不是要考慮一下,選擇傷害最輕的那一條路走?即便連那條路的傷害都大到無法想像。
無法再愛一個人的時候,起碼,把他當一個人,好好的分開。不要把他當作垃圾,嫌惡著急著踢走。
對於我離開的那個人,我始終非常的愧疚。然而今天的我能夠做的,就是以我走過這幾年所長的智慧,作為一個朋友好好的對待他。在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,和他解釋清楚當年我離開的原因,還有我的感情觀,同時,也背上我該背的十字架。
我曾經對他說過,你是應該恨我的。既然傷害了人,就不要還奢求對方不怨恨。做錯事,就要有種承擔。這是我送給各位讀者的一句真心話。
對方恨你是應該的,如果對方不恨你的話,那你真要好好感謝上天。
我和身邊一些女生朋友聊過,我們都無法理解為什麼男生變心的時候打死不承認。他們沒有大腦嗎?事過境遷他和新的女生在一起以後,旁人不會推算嗎?當旁人都是白痴嗎?
當負心漢難道是那麼大的罪名?我想這些男生都搞錯了,你們以為這樣分手很漂亮,這樣就不是變心。其實全天下只有你們自己這樣認為。旁人看在眼裡,只是不說出口而已。真正的白痴是誰?你們自己。
這些男生錯得很離譜的一點就是,變心不是錯,我們並不是因為你變心而譴責你。我們是因為謊言而譴責。
所以,坦承變心,其實是最好走的一條路。
Matt 你說到 crush。的確,crush 如果會真的淡掉的話,那好像就不叫做 crush 了。
有人可以一輩子都愛同一個人愛得那麼深,甚至越來越愛。我自己的爸媽,就是這個樣子。
這是神話嗎?其實好像也不是。所謂 crush,前一陣子在 Cosmopolitan 上面看到一句很有趣的標題:You can have one boyfriend and 86 crushes。
無關道德,這又帶到一個人會不會同時喜歡好幾個人的問題。我的答案是會。我也是靠感覺走的人,感覺對了,就有機會。不過經過世事歷練,這和年輕懵懂時靠感覺的方式就很不同了。
就像你說的,我也會從旁觀的角度來看自己的迷戀。(恩,迷戀這個詞翻譯得真好) 也許這樣容易精神分裂,可是我覺得這是保護自己的一個很好的方式。
真的是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。
現在的感覺除了那種化學變化之外,我對一個人的細節觀察已經不知不覺的燒進我的大腦裡面了。我發現自己對一個人的印象已經不再那麼夢幻,而且這不是理智在控制。如果我發現他的某種特質並不是我所欣賞的,那麼我對他的感覺,很自然的就打了折扣。
迷戀真的很多種。所有的愛情都始於迷戀。有的迷戀很難想像,是你看了一眼以後永生無法忘懷,像 Serendipity 那樣。有的迷戀在相處的時候吸引力特強,可是當你不跟他在同一個空間時,你並不會主動的想起他。也許這就屬於比較弱的迷戀吧。
因此我相信有一見鍾情,也有日久生情。一見鍾情當然比較危險,但是那好像往往是 soulmate 的判斷標準之一。日久生情固然比較安全,但是到最後分得很難看的也是所在多有。
我朋友給過我一句很中肯的建議:戀愛要談,但是要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。
我花了一段時間才覺得自己好像懂了這句話的意思。
我想,愛情和其他的人際關係都一樣,我們都在從中學習著善和尊嚴的分際拿捏。不管戀愛是怎麼開始的,既然有機會彼此相愛,就算最後分開了,也請好好的溫柔的對待,就像席慕蓉寫的一樣。